甘肃抢夺公文事件惹怒工商局:须制裁抢夺者

2012年12月12日09:35  民主与法制时报

  “抢夺公文”事件乱局待解

  核心提示:两个公司、两个法院、两级工商涉入其中。两个公司之间的股权纠纷,让两个地区的法院、两个层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都牵扯其中,最终导致当事人公然闯入省级工商局上演抢夺公文闹剧。

  甘肃省工商局“公文被抢”一事仍在持续发酵。

  2012年9月21日,温州商人朱国尧等人以查看“甘工商复决字【2012】第00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原件为由,众目睽睽之下,将该公文从甘肃省工商局法规处处长张玉光手中抢走。

  甘肃省工商局六楼电梯口的摄像头记录下了朱国尧等人抢走公文后的一幕:朱国尧手拿公文跑至电梯口,又将公文交给守候在这里的同伴,后者从消防电梯逃逸。

  事发两个月后,被抢公文仍未送还。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了解到,甘肃省、兰州市工商局及下属分局组成联合调查小组调查此事,该案同时进入司法程序,警方已经以涉嫌抢夺公文罪立案。

  虽然身边缺少抢夺公文罪的判例,但有兰州市法律界人士表示:抢夺公文罪早已入刑,是从抢夺罪中分离出来的。身边真发生这样的事,感到有点不可思议。

  据了解,如果该罪名成立,该起案件为我国首例抢夺公文罪案例。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提起这事我就生气。” 甘肃省工商局办公室副主任董明坤并没有从这桩对工商局来说可谓“耻辱”的事件中走出来,他一再表达着自己的愤怒,“这事本来和我们没什么关系,就是两个商人之间互相扯皮。我认为,收回公文已经不是目的,抢夺公文之人肯定要受到法律制裁。”

  而该事件的导火索,源于矛盾双方的股权之争。

  股权成导火索

  甘肃省永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瑞公司)成立于2005年。至2011年10月,共有5名股东,其中,温州永嘉商人朱国尧是法人代表,温州瑞安商人叶成岳担任总经理。

  2011年10月12日,为了扩资、融资,解决在建项目资金问题,朱国尧与叶成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朱国尧将其拥有的全部股权(25.5%的股权)转让给叶成岳。

  2011年10月15日,永瑞公司召开股东大会,5位股东一致通过,同意朱国尧及另外一名股东陈良同将手中所有的股份转让给叶成岳,变更法人代表为叶成岳,并形成股东会决议。

  2011年10月21日,朱国尧、陈良同、叶成岳等人将变更材料报送兰州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办理股权、法人代表变更登记备案。然而,朱国尧很快反悔,他坚称自己被骗了。妻子陈玉东更以跳楼相威胁,要求兰州市工商局不予变更。双方纠纷由此产生并闹上法庭,数起纠纷(包括股权转让、公司印章、证照返还)案件中既有兰州中院开庭的,也有在山东省内审理的(朱国尧为山东一公司的法人代表)。

  由于兰州市工商局于2011年10月27日、2012年8月10日,分别作出《登记驳回通知书》《变更登记材料补充通知书》,2012年8月30日,永瑞公司向甘肃省工商局提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上述两份通知书。

  被抢的公文就是甘肃省工商局针对此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这是一份公开文书,内容并不复杂。

  甘肃省工商局要求兰州市工商局履行登记管辖机关法定职责,对永瑞公司的变更登记申请在7日内作出行政决定。

  这份行政复议决定书一旦生效,兰州市工商局就存在变更永瑞公司股权和法人代表的可能,变更抑或不变更对矛盾双方都尤为重要。

  几方各执一词

  流传出的抢夺公文视频片段被上传至网络多个论坛,网帖亦称法规处处长张玉光手中公文被抢后,脸上还挨了一拳,身上并被踢了一脚。

  事发后,甘肃省工商局随即向当地公安局报案。

  对于抢夺公文一事,包括叶成岳在内的多位温商极其愤怒,他们认为朱国尧已经猖狂到极点。

  2012年12月4日下午,甘肃省工商局六楼法规处处长办公室大门紧闭,处长张玉光外出办事,显然公文被抢一事,局里已经人尽皆知。问及是否知道此事,有工作人员说:“这事就发生在我们处,怎么能不知道呢?”但对于事件进展,该人不愿表达更多看法,让记者直接去找负责宣传的办公室副主任董明坤。

  董明坤副主任表示,被抢的公文至今未被归还,但当地公安已立案,省、市、分局三级部门成立的调查小组正在调查,甘肃省工商局要对此事追究到底,已经不是追回公文的事了,相关犯罪嫌疑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永瑞公司法人代表和股权变更问题上,省市工商局是否负有一定责任?

  董明坤认为工商局责任不大,而且很无辜:“山东省高院和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都向工商局发来了暂缓为该企业办理工商登记的函,这个工作我们肯定得配合。你想想,我们工商局服务于60万商户,作为服务机关,其他企业的变更法人代表都给办了,为什么这家就不给办了呢?”

  对于甘肃省工商局要追究朱国尧抢夺公文法律责任一事,朱国尧对自己的“抢夺”行为全盘否认。

  “我冤啊,公文并非被抢,本来就应该是给我的。”朱国尧说。

  叶成岳反驳,“这是狡辩!”他认为《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朱国尧已经不能代表永瑞公司。

  尽管目前股权、法人身份均在争议中,但朱国尧认为自己事实上仍是永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他不认可叶成岳以永瑞公司的名义向甘肃省工商局提请的行政复议,因而,在他看来,甘肃省工商局作出的“撤销此前兰州市工商局对永瑞公司的具体行政行为,要求在7日内对法人代表变更登记申请依法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复议书应该送达他本人。

  朱国尧说,这份行政复议决定书对他来说,至关重要。他得知有这份决定书时已不是第一时间,距离生效的期限已近。在9月21日之前,他曾三四次向省工商局索要这份文件,第一次见到张玉光时,张玉光让他出示证件。之后他带着证件来,却没有找到张玉光。

  最后一次,也就是9月21日,朱国尧有点急了,想要在决定书生效前拿到手,并拿决定书到兰州市中院立案,要求甘肃省工商局撤销行政复议决定书。“当时我妻子甚至下跪,才使张玉光处长心软,答应把公文给她。但当我拿到手走到门口时,张玉光处长又反悔了,这才出来追,出现了视频中的一幕。”

  朱国尧将拿到手的决定书交给司机,司机又开车交给正在兰州市中院门口等候的两名律师,前后时间不到30分钟。

  朱国尧透露,网上视频来源于工商局内部人士,“是他们内部人想看工商局的笑话。”同时,他向记者承认自己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当时有点头脑发热,情绪没控制好。

  两份蹊跷的“协执书”

  对行政、司法部门不满的并非只有朱国尧一人。

  2012年9月27日,兰州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关于永瑞公司股权变更问题向市局打了一个报告,提到:由于有法院部门送来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工商部门应中止对永瑞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核准,否则将会因此产生一定的行政风险。

  一份《协助执行通知书》是在2012年9月26日上午,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张晓宁、法警赵桂琦送达兰州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要求在其受理的有关永瑞公司股权纠纷案件审理期间,“不得变更朱国尧的永瑞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

  工商局认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法定协助执行义务机关,在接到人民法院的相关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当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协助采取执行联动措施,而无权对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关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实体审查。

  而同一天下午,另一份《协助执行通知书》,同样是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张晓宁送达给兰州市工商局,文中却出现了与上午不一致的内容,语气也发生了很大变化。通知书中说:“该案正在最高院审理过程中,建议你局不予变更甘肃永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朱国尧法定代表人身份为宜。”

  不可思议的事儿,两份《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公章,大小不一致。

  叶成岳认为两份“协执书”在公正、严谨、公平上都有所欠缺。他进一步解释:“该案在2012年8月26日已经到达最高院,这两份在同一天送达给两级工商部门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一个说案子在山东省高院审理,另一个却说在最高院审理;此外,一个说‘不得变更’,另一个说‘建议不予变更……为宜’,怎么能选择性地建议‘协助执行人可以做也可以不做某项协助执行行为?’”

  为此,叶成岳特地跑到山东省高院,找到了审理“股东确认纠纷”一案的审判长尚秋君。该审判长当即表示,自己并不知道此事。

  “当时,张晓宁就红了脸,后来山东省高院承认,助理审判员张晓宁做错了,但院方不肯作书面说明。”叶成岳说,随后,张晓宁本人还亲自赶赴甘肃,向工商局说明此事,想要收回这两份《协助执行通知书》,但因不肯出示书面说明未果。

  “虽然以山东省高院名义制作并送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为张晓宁个人行为,但兰州市工商局并未撤销曾经做出的两份通知书,而且这两份通知书还发挥了重大作用,工商局据此暂缓为永瑞公司办理法人代表和股权变更,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

  说到此,叶成岳神情黯淡。“发生的这种种事情,让我觉得这里的投资环境很差,现在就等着抢夺公文罪能有什么进展。如果问题最终得到解决,我再也不会来甘肃了。”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法定代表人变更生效时间并不是从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之日算起。一般情况下,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董事长,董事长职务即开始生效,股东人数较少的公司或者规模较小的公司不设董事会,以执行董事的产生时间为准。”

  此外,刘俊海认为,本案中法官给工商局两次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如果法院是基于案情作出的合法的协执书,工商部门就应协助执行;如果纯属法官的个人行为,则不能代表人民法院,视为无效和违法的协执书。如果法官私自伪造公文,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作者:□本报记者 张晓娜 发自兰州

(编辑:SN053)
分享到:

猜你喜欢

换一换
保存  |  打印  |  关闭
  • 新闻习近平: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
  • 体育U22国足0-1韩国 中超-徐亮宣布加盟申花
  • 娱乐阿娇首谈韩国男友:他的真诚和风度吸引我
  • 财经茅台请求监管部门抽检塑化剂
  • 科技传工信部酝酿APP备案制 被指操作性不强
  • 博客民国一块大洋能买什么 抗战老兵嚎啕大哭
  • 读书莫言授奖词:他以俏皮口吻揭示阴暗面
  • 教育00后微博求爱惹争议 校规该不该禁早恋?
  • 育儿北京一计生办被问简化准生证:到这得等